2006年11月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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坟前拍下裸照 逼迫女子卖淫
徐步文

  本报讯  江西籍的饶满林、亮亮(未成年人)因涉嫌强迫卖淫,于11月6日下午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。
  11月5日清晨,东阳市公安局千祥派出所所长钱喜讯走到派出所门口时,一名老者跑过来说:“有两个女青年逃进我家,说是有人要绑架她们。”钱喜讯立即组织民警赶到他家。
  见到警察,其中一名女子失声痛哭,讲出受人蒙骗被强迫卖淫的辛酸事。在4日晚上,她就被迫卖淫一次,嫖她的男子留了一个手机号码给她。5日一早,她是借上厕所之机逃出来的。
  这个号码是辖区一家皮具厂的,持有人是一名江西籍职工,姓刘。
  面对警察,刘某说是同乡何某介绍的。何某供出女人是他从老乡饶满林处找来的。民警就在千祥镇丁宅村饶满林租房处守候,最终将饶满林等两人抓获。
  饶满林,26岁,江西省星子县人,2004年6月因故意伤害罪被星子县法院判刑6个月,今年以来在东阳千祥镇打工。
  千祥镇有1万多名外来务工人员。当地一老板投资开了一家迪吧,顾客大多是外来人员。10月下旬的一天,饶满林被招去看场,并领到了找几个女子卖淫的“任务”。
  10月31日,饶满林带了个名叫亮亮(16岁)的同乡回到住处,打电话给女朋友邱玲玲和朋友杨磊,让他们以做服务员为名骗两个女子上钩。
  11月1日,邱玲玲和杨磊就从老家骗来了雯雯和珍珍。3日上午,饶满林骑摩托车带上杨磊和雯雯,到镇边一座不知名山上的坟堆里。去之前,饶满林跟杨磊说:“雯雯这个人不听话,我们给她拍几张裸照,就不怕她不听话了。”
  毒打之下,雯雯只能屈从,躺在坟前任由杨磊拍照。之后,饶满林就威吓雯雯说:“让你过来做服务员就是陪男人睡觉,你不做,我们就把照片拿给你父母看,还把照片发到网上去。”雯雯不敢再响。
  4日晚,雯雯被迫“接客”一次。
  现饶满林、亮亮因涉嫌强迫卖淫,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。刘某因嫖娼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,并处罚款3000元。杨磊、邱玲玲在逃,公安机关正在通缉。